电脑版
首页

搜索 繁体

律师本se 第73节(3/3)

后来所里的律师在吴小清的鼓动下,找到顾清平要“清君侧”,顾主任在内忧(家里母老虎天天闹事)外困(所里律师集抗议)之下,解雇了小前台,当然占了人家的便宜,补偿总要给些的,好在顾主任善于钻营,这几年手里搞了些钱,小金库满满的,要不然这事还真不好办。

除此以外,为了保持律所的律师人数,顾清平还限制律师的动,以各的手段拖延或者阻碍律师转所。凡是从公平律师事务所走的律师没有一个说顾清平好的。

方轶听着王德友的讲述,心中一阵唏嘘,他本以为只有正义律师事务所是“庙小妖风大,池小王八多”,可没想到这眉大,在县里首屈一指的公平律师事务所也这么的不堪。

“谢谢您,王律师。”方轶,笑:“这顿饭我请您。”

“怎么能让您请呢,我来。我现在市里工薪律师,算是半个地主,这顿饭理应我请。”王德友是个实在人,见方轶起要去付账,立刻一把抓住他说

见王德友如此认真,方轶不好驳他的面,便又坐了回去。

“王律师,咱们别‘您’‘您’的了,太客气,显得生疏,一回生二回熟,都别这么客气了。我加你微信,以后有什么事也好。”方轶说着拿手机加了王德友好友。

“方律师,你这次来市里是办案?”王德友吃饱后,放下碗筷问

“嗯,接了个二审的刑事案,下午要去法院调卷。”方轶看了看时间说,然后烟递给了王德友。

“你下午有事,我就不耽误你了。日后有需要我帮忙的,尽说。”王德友接过香烟

“没问题。下次来市里我请你吃饭。”方轶笑

袁伟诈骗的案了。方轶早上来到市里,中院安排的开时间是早上十

在审判长宣读当事人和辩护人的权利的时候,坐在辩护席上的方轶向对面看去,两位检察员是市中院派来的,一男一女,男检察员坐在首位,女检察员次之。

男检察员长得很有特,一卷发(应该是自来卷),大鼻鼻梁,脸上棱角分明,大睛囧囧有神,有电视明星的味

相比之下女检察员就显得逊多了,长得很普通,普通到扔到人堆里就再也找不到的地步。

合议的三位法官都是男法官,左右两边的两位年轻法官坐在那里,很老实,神中一丝漫不经心。

中间的审判长是一位五十多岁的老法官,白的寸,一双睛很邃,仿佛能将人看透一般。

袁伟的父亲袁长征和母亲杨静等十余人坐在旁听席上,等待着正式开。几名法警把门的把门,看人的看人,一双双睛不断的看着法内的情况。

见到袁伟被押,他母亲杨静立刻激动起来,双不断,要不是袁长征抱着她的双肩,恐怕她早就跑过去了。

袁长征看向方轶,向他,现在他把全希望都寄托在了方轶的辩护上。

……

“现在开始法调查,首先由审判人员宣读第一审判决书……”审判长

审判长话音落下,坐在左边的年轻法官开始宣读一审刑事判决书,待他宣读完毕后,审判长:“下面由检察员宣读抗诉书。”

男检察员拿起抗诉书:“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公诉人抗诉意见如下,请法提起注意:

县人民法院以冀222刑初字(2013)19号刑事判决书对被告人袁伟涉嫌诈骗案一案,判决被告人袁伟犯诈骗罪判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罚金二千元,于2013年6月10日将判决书送达我院。本院依法审查后认为一审法院量刑不当,适用法律错误,理由如下:

一、原审判决量刑不当。

被告人袁伟诈骗数额大,审后分赔偿被害人并获得谅解,可以酌情从轻罚,应当在三年以上有期徒刑量刑。在被告人没有法定减轻罚情节的情况下,一审法院对袁伟减轻罚明显不当。

二、原审判决适用法律错误。

《最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只是对刑事诉讼相关程序行解释,一审法院据该解释第五百零五条直接减轻罚错误。减轻罚也没有报最人民法院准……

综上所述为维护司法公正,准确惩治犯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八条的规定,特提抗诉,请依法判

完毕!”男检察员说完看向法官。

“被上诉人袁伟,你对一审判决书认定的事实及罪名有无异议。”审判长

“我同意一审判决。”袁伟说的话有气无力,让人听起来没什么底气的觉。

“检察员就一审判决书认定的事实对上诉人行发问。”审判长

……

“现在行举证质证,检察员和辩护人、被上诉人是否有新的证据需要提。”审判长。

“没有新证据提。”双方

这个案检察院和方轶都对案件的事实没有什么疑问,被上诉人袁伟对犯罪的事实供认不讳。双方的争议在量刑和法律适用上。

……

“法调查结束,现在行法辩论。在辩论前,法提请控、辩双方注意,辩论应主要围绕确定罪名、量刑及其他有争议的问题行辩论。先请上诉人发言。”审判长面无表情的说

方轶看了一对面的检察员,重戏就要开场了,现在才是本案的关键。

“现在由检察员发言。”审判长

“我们认为,袁伟构成诈骗罪,虽然与被害人达成和解协议,但是仅赔偿了被害人分款项,并获得谅解,该等行为属于可以酌情从轻罚的情况,被上诉人袁伟应当被判三年以上有期徒刑。

另外,《最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只是对刑事诉讼相关程序行解释,不能据该解释第五百零五条直接对被告人减轻罚。如要在法定刑以下减轻罚,须报最人民法院准。

发言完毕。”男检察员

第166章 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被上诉人袁伟可以自行辩护。”审判长

“我同意一审判决。”袁伟毕竟没经历过这样的事,被押上法脑中一片空白。

“现在由被上诉人袁伟的辩护人发言。”审判长

“辩护人认为,一审适用法律正确,量刑妥当。理由如下:

被上诉人袁伟通过近亲属与被害人达成退赔协议,并获得被害人谅解,可以从轻罚。

《最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零五条规定:‘对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对被告人从轻罚;符合非监禁刑适用条件的,应当适用非监禁刑;判法定最低刑仍然过重的,可以减轻罚;综合全案认为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刑罚的,可以免除刑事罚。’

上述条款只规定‘对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的理,并且明确要求必须即时履行。因此,我们认为本案被上诉人与被害人双方已经达成和解协议,虽然未即时履行,但并不妨碍适用“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的规定,即可以适用上述解释的第五百零五条。

另外,据《最人民法院、最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问题的解释》规定,诈骗公私财价值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大”。袁伟诈骗数额不足十万元。

在本省相关司法机关未对数额相关规定的情况下,从有利于被上诉人袁伟发,本案诈骗数额应当被认定为数额较大,依法应当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制,并或者单罚金。因此一审判决的一年六个月的刑期恰当,不存在错误。

完毕。”方轶

虽然他本人不太认可和解协议的分期履行,但是现实中确实有些法院对此认可,本着当事人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方轶将这个观也写在了上面。

“检察员可以回应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审判长

“针对辩护人的辩护,我们认为《最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仅仅是对刑事诉讼程序方面行的解释,不能用程序法直接代替刑法,对于减刑的适用应报最人民法院准。

另外,虽然本省未对诈骗公私财务行特殊规定,但是据《最人民法院、最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问题的解释》规定,诈骗公私财价值可以在3万元至10万元之间调整,确定最低额。据本案的情况,我们认为不宜将最低数额调整为十万元。

从惩戒犯罪的角度发,被上述人诈骗金额应被认为数额大,不应被认定为数额较大。完毕。”男检察员

“辩护人可以回应检察员的意见。”审判长

此时的审判长让人觉有坐山观虎斗的觉,辩论阶段事实上就是如此,在双方的辩论中,法官会参考双方的辩论情况,综合全案对上诉的事由行分析判断。

“针对检察员的发言,辩护人的意见如下:

一、在刑事诉讼法当中确立刑事和解制度,是在程序法中嵌了实规范,因此刑事诉讼法虽然是程序法,但其对刑事和解制度的规定,均有实上的意义。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九条明确规定,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罚。从宽罚的意思,可现为从轻、减轻、免除罚。

《最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零五条正是对该条规定的化,因此,对于符合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的刑事和解案件,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判决减轻罚乃至免刑,无须再照法定刑以下量刑程序报最人民法院准。

二、本省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尚未在《最人民法院、最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问题的解释》规定的量刑数额幅度内正式确定在本地区适用的数额标准。

热门小说推荐

最近更新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