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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5/7)

珮这么一提,不得不静下心来仔细盘算。而她,悠然地靠着我的肩,啜着饮料,双轻巧地前后摆盪──她真的心情很好,俗话说七月半的鸭,一也不为自己的境担忧哪!

「小海,我好开心唷!真的。」

「我知。」

「我在心里笑呢!你怎么知。」

「你只要一开心,脚就会这样前后晃。」

「呵!」

「可是………」

「别担心,除了你之外还有人保护我。那人以前也保护过我妈妈,后来他走了,很长一段时间我和妈妈两人无依无靠,又怕被坏人找到所以只好到搬家,躲躲藏藏过日。你无法会那,每天战战兢兢的,没有钱,也没人帮忙,一切只能靠自己。

「妈妈病了,神与都有病。你听过她的贝多芬,很异常吧?她的神被的病痛折磨,神的衰弱与败坏又回过来摧残,就这样反覆循环一直到死去。打从我懂事以来就参与了她的痛苦。

「我说『参与』,是因为我甚么忙也帮不上;我救不了她,只能睁睁看着一朵丽的渐渐枯萎凋谢。她年轻的时候是很的,是当年全纽约最闪亮的明星!只可惜没能留下一张当时的照片,只能在图书馆的旧报纸上找到。

「在我生前她遇上一场大火灾,毁了一切,她说自己有一分也在那场大火中烧掉了。她甚至后悔没死在那场大火中,后悔这样丑陋地活着,后悔生下了我。

「我一也不恨她,虽然她和我分享了这样多的痛苦,但毕竟她是我唯一的妈妈,在那些不堪的年月里她是我唯一的支,无论甚么我都告诉自己这一切都是为了妈妈。」

她看起来是开心的,表情也是开心的,眶里却着泪光。我很想抱住她让她别说了,却也知这是她决定的告白,是她鼓起勇气回应我的,我必须接受,必须理解。

「你应该已经知我在国犯下的那些案,被好几州通缉了。虽然不喜那样但我必须用一些平常人不会用的方法努力赚钱,那些方法有时要冒着生命危险,失败了要赔上小命,成功了也会被人当作贼,当作恶劣的罪犯。无论代价是死亡还是犯罪我都无话可说,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存方式,既然选择这方式,一旦被抓到了也只能认了,没甚么可抱怨。

「我没有理由脱罪,也不是找藉要你同情,更不会希望你认同这事。我只想让你理解一个没有学歷没有背景,甚至没有合法公民分的亚裔小孩该怎么生存呢?该怎么负担沉重的医疗费用?我唯一能利用的只有这付容貌,加上一些卑劣手段。

「在l.a.有个日本商人,是个恋童癖,我被他关在一个监狱般的地下室连续五十天,天天穿上各式各样的童装取悦他,等他玩腻了就杀掉埋在地下室的磁砖下面。那个禽兽已经不是第一次这样了,只是我运气比别人好,逃走时还顺便偷了他几十万债券。其他还有许多不堪的事,我就不说了。小海,我不是你心目中的完女神,而是恶名昭彰的女……

「我猜你一定是因为昨晚的易才知的吧?不会更早。你的睛藏不住事,今天一见到你我就明白你已经知了。原本一直担心你会讨厌我,甚至离开我,但是你却只想保护我。小海,谢谢你。」

泪珠终于落了。我用手帮她拭,然后抱她。

「珮,你要原谅我一件事唷!」

「甚么事?」

「我昨晚跟踪你。也不是啦,算是……间接跟踪。」

从发现芬达埋伏在蓝大厦门、跟踪芬达、到后来被陈焕民跟踪、陈焕民又被我爸跟踪,我一五一十将昨晚的经过说给她听。第一次看见姜珮的睛睁这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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