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版
首页

搜索 繁体

律师本se 第395节(4/4)

监会对地方产权易市场了不成文的“不得拆细、不得连续、不得标准化”的“三不”规定。

2006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发行票和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8年1月最人民法院、最人民检察院、公安和中国证券监督理委员会联合发布了《关于整治非法证券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

上述两个通知均要求打击包括非法代理转让非上市公司票在内的各证券违法犯罪活动。

因此,拆细转让非上市公司的份是一不合法的产权易方式。

赵律师,您经常这类业务,您是否了解其他的相关规定,有没有最新规定?以后业务,我也可以借鉴一二。”方轶非常客气的反问

赵律师没想到方轶会把球踢回来,其实他所知的规定也是这些,没有什么新东西。他也是跟着同事了两个同类的案跑过来臭显摆,其实并没有研究过这类问题,有扯虎的意思。

见众人看向自己,赵律师尬笑了两声,清了清嗓:“方律师知全面的。

嗯,我不否认被告人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有产权质,但这质并不影响认定其行为属于变相经营证券业务。所以我的意见是,本案被告人构成非法经营罪。”他立刻岔开了话题,表现一副有成竹的样

“方律师,您怎么看?”桂总开了。

对于方律师刚才的回答他还是满意的,说实话桂总对赵律师不是太喜,究其原因是赵律师太自大了。

谦受益满招损,在哪都适用,诚不我欺!

“嗯,我同意赵律师的意见。”虽然方轶有烦赵律师,但是这家伙的判断是与他一致的,方轶不想让这负面情绪影响自己的专业判断。

“哦?理由呢?”桂总问

方轶看了自己之前总结的理由:“我认为,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之规定,只有非法经营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非法经营罪。

而对于‘情节严重’的判定,在司法实践中,主要应以非法经营额和非法获利额为基础,并综合考虑案件的情节加以认定。

我认为,本案中,被告人的行为不仅满足了‘情节严重’的条件,而且属于‘情节特别严重’,理由是:

一、被告人设立的公司系投资公司,不有经营证券的资格,也不有经营产权易业务的资格。

据《产权易规则》,产权易经纪机构是指有产权易从业资格,接受企业委托代理产权易的中介机构,且从事产权易业务的人员须有相应的经纪资格。

热门小说推荐

最近更新小说